彭泽矶山工业园环境污染,多名领导被问责

11.12.2016  14:36

记者从九江市纪委宣传部获悉,针对彭泽矶山工业园发生环境污染和整改不到位问题,九江市、彭泽县多名相关领导和企业负责人被问责。江西省有关部门已对九江市政府分管领导启动问责程序,九江市纪委对彭泽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
九江市纪委监察局分别对彭泽县分管工业园区的县委常委、县工业园区党工委书记华某进行立案调查,并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彭泽县分管环保工作的副县长李某进行立案调查,并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彭泽县监察局分别对该县环保局局长刘某进行立案调查,并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黄某进行立案调查,并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彭泽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张某进行立案调查,并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对县环保局分管矶山工业园环保分局日常工作的副局长张某进行立案调查,并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对彭泽兴达化工有限公司责任人赵某依法立案,已于12月7号移送公安行政拘留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