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泽:节前集中执行显成效

07.02.2014  17:42

        江西法院网讯  “没想到,我们这么快就领到了执行款。”1月29日,申请人李某从彭泽县法院执行法官手中接过50000元执行款时激动地说。1月24日始,彭泽县法院开展节前集中执行专项活动,充分利用年前执行“黄金”时期,集中全院力量解决一批执行难案,努力营造执行工作的良好氛围。

  此次集中执行活动以长期未执结的疑难案件及涉民生案件为主,兼顾部分其他执行案件,总结以往集中执行活动中形成的有效经验,采用全面拉网排查、分片与集中相结合等方式进行。为确保集中执行活动效果,该院成立了四个执行组,用早、中、晚机动时间开展执行工作,确保集中执行活动有计划、有步骤地分步实施。 

  活动中,该院要求全体执行干警战困难、抗疲劳,一切工作都要服务于案件的执结。为能寻找到自然人被执行人,执行干警与法警在凌晨出发,抓住凌晨被执行人在家易于执行的优势,最大程度实现案件的迅速执结。在执行过程中,该院还不断创新执行工作方法,改变过去执行手段单一的状况,因案而异,采取当事人提供财产清单与法院主动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相结合、法制教育为主与强制措施为辅同并进的方法,灵活运用执行措施,全力做好“钉子案”、“骨头案”的执行攻关,同时做到态度耐心、行为中立、语言文明、决策果断,力争取得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具体执行工作中,该院一是把加大执行力度与和谐执行有机结合,做到执行措施张弛有度。对有执行能力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及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二是对特困群体案件,对确无执行可能、申请执行人仍要求执行的,通过开展执行对话会做好说明、解释工作,让当事人理解不能执行的原因,必要时予以司法救助,做到案结事了。对特殊主体案件,依靠党委政府政府的支持,推动案件解决。三是通过多种形式向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发布宣传稿件,增强执行工作公开性和透明度,自觉主动地接受社会的监督。四是在集中执行活动中,紧紧依靠地方党委政府,动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执行联络员参与到执行工作中来,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确保执行案件顺利执结。

  据了解,该院在集中执行专项活动中共执结执行难案34件,经说服教育,主动履行20件,现场履行3件,达成和解协议7件,强制执行4件,拘传7人次,拘留2人,为36名申请执行人发放到位标的款230.8万元。收到了明显成效,有力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老百姓的普遍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