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健:影视作品不善言、不慎行将倒向何方?

04.08.2015  10:52

  郜艳敏,2006年“感动河北”十大年度人物,她的事迹被改编成2009年上映的电影《嫁给大山的女人》。看上去是一个扎根农村教育的乡村代课女教师为我们书写了一个默默无闻的感人故事。可是在2015年7月故事被惊天逆转,郜艳敏向媒体记者道出了自己是1994年被拐卖的现实。

  这则新闻瞬间成为人们对被拐女性遭遇的争论话题。一个看似传播满满正能量的老电影受到了大家鄙夷和诟病。笔者心中瞬间感到堵塞的难受,是不是我们公映的影视作品的伦理道德观在当今社会出现了偏差?

  为了知道电影的艺术加工有多少,笔者怀着矛盾的心理观看了这部影片。一名被拐女成为边远山区的乡村代课女教师,在电影的艺术加工下本来是导致被拐者悲剧延续的买方转瞬变成淳朴的乡亲,笔者不能接受,我相信但凡有良知的民众更是不能接受。

  电视也好,电影也罢,新闻媒体应该是寻求事实真相,讴歌社会主旋律,传播社会正义声音的平台,但是近年来大家来看看影视作品在对拐卖妇女问题上都干了什么。2008年央视播出的电视剧《阿霞》,2009年上映的电影《嫁给大山的女人》都是根据现实改编的真实故事,感人?确实感人,但是传递出什么声音,被拐卖的妇女最终都屈服于命运,并且成为当地的一面旗帜,是在倡导我们知识女性自动投身边远地区建设?是在为拐卖妇女违法行为摇旗呐喊?还是号召那些被拐卖女性屈服命运争取自己早日出人头地?

  不知道是我们的导演们是不是真的没好故事可拍了,还是我们的影片审查部门的临时工再次上岗了。让这类影片堂而皇之的成为宣扬道德,弘扬正能量片子流入社会,是社会道德导向的悲痛,更是法制建设的悲痛。

  就影视作品来说,来源于生活,高于生活的艺术加工我们可以理解,但为追求高收视率,为赚取观众眼泪,对被拐妇女境遇的处境冷漠,丝毫看不出一点同情心的艺术作品是不是应该予以封杀,怎么能成为仁者见仁的事情。

  相比之下,入围第60届嘎纳电影节“一种关注”单元、2007年夏威夷电影节参赛片、2007年克罗地亚电影节参赛片、罗马电影节最佳导演奖的《盲山》却显示出的是电影工作者的业界良心,该片用一种批判的眼光投向了人口拐卖的社会问题,虽然中外放映版本结局不同,但是该篇以公正的态度讲述了被拐女的悲惨境遇,为人口拐卖问题敲响了警钟,也让观众从中萌发出对拐卖犯罪行为的无比痛恨和抵制情绪。相对于同样题材的影视作品来说,这样的影片才是一部好作品。

  影视作品不能成为只追求商业,不顾社会伦理的敛财工具,因为不管什么样的作品,只要公映必然会有观看群体,对人们的思想价值观尤其是对未成年人影响深远。影视作品如果偏离了社会主题,无异于是是对社会道德的倒戈,更应善其言、慎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