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农村征地住房不再以“地上附着物”补偿

31.12.2013  11:03

  南都讯 记者葛倩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王世元昨日上午在国新办发布会上透露,现有农村政府补偿模式将改变,农民住房将不再以“地上附着物”进行补偿,而是按照财产权予以考虑。由此意味着,农民将获得更合理的补偿费用。

  一位国土系统人士解释,现有补偿方式是基于被征收土地原农业利用方式下的补偿,而土地潜在的利用价值或市场价格则未被纳入其中,造成补偿标准与市价不符的现象。农业部长韩长赋近日也公开表示,尽管征地补偿费用在逐年提高,但还是大大低于土地市场价格。对此,王世元表示,此后将按照财产权考虑农民的住房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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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熊灵 通讯员 曾志明 谢建春 政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