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提高征地补偿标准 菜地、果园、茶叶园等不低于36014元/亩   

30.09.2015  11:38

人民网南昌9月29日电(时雨)从10月1日起,江西将提高征地补偿标准!成果全省水田征地补偿平均标准为36014元/亩;菜地、果园、茶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地、精养鱼塘等平均标准不低于36014元/亩;林地及其它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标准不低于12605元/亩。

据了解,2015年9月1日,江西省政府正式公布了调整后的《江西省县(市、区)分区域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江西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并明确自2015年10月1日起开始正式实施,原征地补偿标准同时废止。

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是在测算县域范围内农用地综合收益值的基础上,综合土地区位、当地农民现有生活水平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原征地补偿标准等因素确定的补偿标准。”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厅长刘定明介绍,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都是征地补偿标准,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含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用。

据介绍,本轮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调整覆盖全省,涉及11个设区市,100个县(市、区)、开发区、工业园区和风景名胜区等;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只涉及南昌市的13个县(区)、开发区、工业园区等。

此次调整仍以水田为基准进行测算,其他地类的补偿标准在水田的基准上设定系数确定,系数具体为:菜地、果园、茶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地、精养鱼塘补偿标准不低于水田标准的1.0;旱地、宅基地不低于0.67;林地及其它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不低于0.35;未利用地不低于0.2。”刘定明介绍,从全省平均水平看,此次调整成果全省水田征地补偿平均标准为36014元/亩,提高了6755元/亩;菜地、果园、茶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地、精养鱼塘等平均标准不低于36014元/亩,提高了6755元/亩;旱地及宅基地平均标准不低于24129元/亩,提高了4525元/亩;林地及其它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标准不低于12605元/亩,提高了2364元/亩;未利用地平均标准不低于7203元/亩,提高了1351元/亩,增幅均为23.09%。

刘定明介绍,此次颁布的新征地补偿标准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凡是2015年10月1日以后批准用地的或实施征地的均要按照新标准执行,对于10月1日之前征地已依法批准并依法履行征地实施程序的可按原标准执行。

在征地过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降低补偿标准,要确保征地补偿标费用及时足额支付到位,严禁拖欠、截留和挪用。”刘定明说,新标准首次明确“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资金按每亩不低于6000元标准提起并预存”。预存制度建立后,各地在组织用地报批时,以征收土地面积计算,按每亩不低于6000元的标准提取,由申请用地单位预先存入人社部门在国有或国有控股商业银行开设的代管资金账户。其中批次建设用地和以出让方式供地的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由地方政府负责预存;其他项目用地由申请用地单位预存。未按规定预存社保资金的,将不予受理用地报批材料。在用地经依法批准后,人社部门根据国土部门的告知函,按实际征地面积据实结算,多退少补,并将核定后的缴费补贴资金划入社保基金财政专户;用地未获批准的,人社部门根据国土部门的告知函,将上述资金(含利息)全额返还给申请用地的单位。

此外,该新标准不适用于国家和省重点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对国家和省重点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征地补偿标准,按照江西省政府另行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