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都大道沿线棚改下达“征收令” 涉及被征收户204户
选择货币补偿10月16日前搬迁交房奖励最高
昨天,记者从青云谱区获悉,青云谱周边(洪都大道沿线棚改)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正式下达“征收令”,并公布了补偿方案。该地区涉及房屋征收面积约21000平方米,被征收户数约204户。
产权调换地点在十字街
综合安置小区
征收私房住宅方面,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与货币补偿两种方式,由被征收人自行选择。其中,选择货币的补偿按市场评估价补偿,即签即办。
选择产权调换的补偿实施产权调换,按照房地产市场价结清差价。按照“征一还一、就近靠档”的原则进行安置。按“套内对套内,公摊对公摊”的方法以套内建筑面积进行就近靠档结算。被征收户房屋与安置房等面积部分不结算差价;在就近靠档安置房套内面积超过被征收房屋套内面积5平方米(含)内,按市场优惠价格(市场评估价格的70%)结算,超出5平方米以上按市场评估价结算。安置房公摊面积超出被征收房屋公摊面积部分按安置房建安成本价(不含土地价格)结算。安置房地点在十字街旧城改造综合安置小区。
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小于36平方米的补偿方面,本市常住户籍被征收人,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小于36平方米且属于被征收人唯一一套住房的补偿:选择货币补偿的,按照建筑面积36平方米结算。选择产权调换的,安置房屋建筑面积补齐36平方米,不结算差价;安置房建筑面积超过36平方米的部分实行阶梯式价格,36至50平方米(含)的部分按成本价(含土地成本)结算,超过50平方米的部分按市场价结算。被征收房屋通过“住改非”导致住宅房屋建筑面积小于36平方米的,不享受补齐建筑面积36平方米。在下达征收决定前两年内(含两年),因转移登记导致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小于36平方米的,不享受补齐建筑面积36平方米。
货币补偿10月16日前
搬迁交房奖励最高
征收私房住宅的补助及奖励方面,选择货币补偿的,被征收人在补偿签约期限内签约并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交房的,另按被征收房屋市场评估价的20%给予补助。
被征收人在补偿签约期限内提前签约并完成搬迁交房的,再按时间分段给予奖励:在2016年10月31日(含)前完成签约并搬迁交房的按被征收房屋市场评估价的20%给予奖励;在2016年11月1日至2016年11月15日(含)完成签约并搬迁交房的按被征收房屋市场评估价的15%给予奖励;在2016年11月16日至2016年11月30日(含)完成签约并搬迁交房的按被征收房屋市场评估价的10%给予奖励;在2016年12月1日至2016年12月15日(含)完成签约并搬迁的按被征收房屋市场评估价的5%给予奖励;在2016年12月16日前没有完成搬迁的不予奖励。
本市常住户口被征收人(已登记建筑以登记产权人为准,未登记建筑以调查、认定为准)住宅房屋建筑面积少于36㎡且在本城区无其他住房及非住宅的,按36㎡房屋进行安置补偿的补助和奖励:选择货币补偿的,被征收人在补偿签约期限内签约并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的,另按36㎡市场评估价的20%给予补助。被征收人在补偿签约期限内提前签约并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的,再按36㎡的市场评估价依照前款规定分段给予奖励。
为鼓励被征收人提前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搬迁,对在2016年12月15日(含)前签约并完成搬迁交房的被征收人按以下方法给予奖励:每提前一天签约并完成搬迁交房的按每户每日200元奖励,最高奖励每户不超过12000元,即2016年10月16日(含)前搬迁交房。
此外,对整栋提前搬迁的,设立整栋提前搬迁奖,对在2016年12月15日(含)前,整栋搬迁的被征迁户每户奖励3000元。(邹文斌 记者 吴跃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