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新余有爱”志愿服务形象标识的公告

12.06.2014  11:30

    为进一步提升新余市志愿服务工作水平,提高“新余有爱”志愿服务品牌的社会认知度和辨识度,增强志愿者对志愿服务的认同感、归属感,江西省新余市文明办、江西省新余市志愿者协会联合发起征集“新余有爱”志愿服务形象标识(LOGO)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创作要求

    体现志愿服务“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总体要求,融合“新余有爱”志愿服务精神,融入新余文化特色,主题鲜明,构思新颖,结构简洁,色彩明快,便于识别,适合在多种载体上传播与使用。

     二、征集对象

    面向全国、全社会,单位或个人均可参加。

     三、投稿要求

    1.每位创作人投稿不超过3件。

    2.创作人要对稿件进行必要的文字说明。

    3.创作人要保留原创形象标识图案(电脑制作),图片为JPG格式,不小于10M,以备作品入围后调用。

    4.投稿方式:

    电子稿件发送至江西省新余市文明办邮箱:[email protected],标题注明“志愿服务形象标识征集”。

    5.截稿日期:2014年7月10日。

     四、稿酬

    入选者给予1万元稿酬;并设优秀奖3名,每名稿酬2000元。

     五、其他事项

    1.来稿请注明投稿人的姓名、通信地址、电话等联系方式;

    2.投稿人须保证所投稿件无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

    3.本次征集活动概不退稿;

    4.入围此次活动的作品,其著作权、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均归征集方所有,投稿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发表、使用。

    江西省新余市文明办

    江西省新余市志愿者协会

    2014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