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岁女孩称下体很痛 母亲追问才知被亲伯伯奸淫

15.11.2013  01:13

都说“虎毒不食子”,可是家住湟中县多巴镇已近不惑之年的贺德却干出了伤天害理之事,他将罪恶的魔爪伸向了自己才7岁的亲侄女。

今年7月的一天晚上,贺明一家人吃晚饭时,贺明妻子王花发现7岁的女儿婷婷神色不对,但不谙世事的婷婷面对长辈的盘问,始终保持沉默,王花也就没有多问。晚上睡觉时,王花继而追问婷婷到底怎么了?婷婷终于哭着对妈妈说自己下体很痛,王花看了一下,发现婷婷的下体红肿,就问婷婷怎么回事,婷婷告诉母亲自己白天去伯伯家玩时,伯伯主动给她洗了澡,之后伯伯在自家炕上将她进行了奸淫。

震惊之余,贺明夫妇强忍愤怒,次日一大早带孩子去医院进行了检查,经医生检查,婷婷体内残存有贺德的精子,医生告知贺明夫妇应去公安机关报案。按理说,贺明夫妇此时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但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夫妻俩经商量后,一致认为,这种事情发生在自己的家族里, “家丑不可外扬”,说出去是件很“”的事,于是,夫妇俩没有去报案。后来,隔壁的马某劝说贺明夫妇:“你俩还是去报案吧,不然婷婷今后会经常受欺负的。”听了马某的劝说,贺明夫妇思量再三,这才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湟中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贺德无视国法,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根据其犯罪事实、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应从重处罚,遂以强奸罪判处贺德有期徒刑七年。(文中人物均系化名)(记者 王肖芳 通讯员 吴永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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