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详解客船翻沉事件遇难者家属索赔法律途径

11.06.2015  13:12

  6月10日下午,中国保监会发布消息,经过初步排查,保险业共承保“东方之星”客船翻沉事件中失事客船船东、相关旅行社、乘客和船员投保的各类保险340份,保险金额共计9252.08万元。

  “东方之星”客船6月1日夜在湖北省监利县大马洲水道44号过河标水域处翻沉,造成400多人遇难。

  对于遇难者家属而言,除了保险理赔外,是否可以提出赔偿要求呢?曾担任上海海事法院海事庭庭长的上海泛洋律师事务所主任陈振生对此进行了详细分析。

  陈振生指出,“东方之星”客船翻沉事件遇难者中既有旅客也有旅行社工作人员和船务人员,每个群体适用的法律不一样,其赔偿标准不尽相同。因为事件涉及的部门较多,赔偿的问题较之普通的交通事件显得有些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