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刚:“天价流量费”不能免单了事

12.05.2015  15:30

  合肥市民胡女士去塞班岛度假,因用微信给家人报平安结果却被通信运营商告知,她在国外期间,手机上网流量费用超过了1.6万元。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已有了转机。胡女士向记者表示,通信运营商已经答应免除这些费用,手机已能正常使用。(安徽商报5月11日)

  天价流量费被免除,这似乎是一个皆大欢喜的结局。然而仔细想来,这个结局又来得有些太快,总觉得这件事还有些东西没有搞清楚。

  1.6万元的手机上网费,说免除就免除,让我们见识了通信运营商的财大气粗,也体会到了垄断企业就是好爽,不差钱。媒体关注,公众热议,天价流量费事件把通信运营商推到了前台,不管有理没理,对于通信企业来说,谁也不愿意面对这样的舆情。从这个角度来讲,通信运营商免除费用就有点花钱买平安,息事宁人的味道。

  对于当事人来说,通信运营商免除费用应该说是一个可以接受的结果。从某种意义上讲,当事人寻求媒体的关注就是想达到这样一个目的。然而问题在于随着通信运营商免除费用,当事人的欣然接受,天价流量费的真实原因同样被掩盖了。

  天价流量费究竟从何而来?究竟是胡女士的原因,还是通信运营商的责任,这个问题应该有一个确切的答案。如果通信运营商没有责任,那免费当事人的天价流量费就无理无据。如果通信运营商有责任,那具体责任究竟是什么?这一切不能因为1.6万元的手机流量费被免除,把该承担的责任也免除了。

  对于通信运营商来说,免除天价流量费既体现了企业的大度,同时也让事件迅速降温,是一个不错的公关策略。然而站在法治的角度,和企业长远发展的角度,诸如此类的免除政策却未必就是好事。现实语境下,不管是行政权力的介入,还是媒体的监督,的确能让一些热点事件迅速得以解决,但同时也可能会背离监督的初衷。尤其是对出于垄断地位的通信运营企业而言,诸如此类的官司未必全部责任就一定出在企业身上,如果明明占理却还花钱去息事宁人,那就是典型的冤大头。

  天价流量费事件因媒体报道而引发关注,因通信运营商的免除费用而圆满解决。这种看似和谐的处理方式其实掩盖了不少的内幕。站在客观的角度来说,通信运营商其实应该和当事人打一场官司,来界定双方的责任。1.6万元的手机流量费说免就免,通信运营商即使有理现在也变得没有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