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大发:男童枪杀女孩案警报了谁?

14.01.2015  13:33

  三个小孩在一起玩耍,其中九岁男童拿出父亲放在枕头下的一把枪“吓唬”小伙伴时,对着邻家一名八岁女童的右额头扣动了扳机,子弹贯穿女童的头,致其死亡。(1月13日《楚天都市报》)

  9岁男童拿手枪指着八岁女童额头扣动扳机,竞真的杀死了她,这样的游戏可不是简单的闹玩,已升级为一件真实的刑事案件。当然孩子是无辜的,毕竟他们都还只是无知的未成年人,要是真的一把玩具枪,也就不会发生这样的悲剧了。

  这回女孩可不是“躺着中枪”,她就这么站着一脸天真地无辜不解地倒下离去,那一刻她心底也许会升起许多的怨恨。怪谁?“真凶”不是男童,而是持枪的大人——孩子的父亲。

  首先,是孩子的父亲不该非法持有枪支。按照国家枪支管理法的规定,除了公安人员及特殊行业人员可以持枪外,任何人是不能持有枪支的。国家对枪支的制造、配售实行特别许可制度。置枪支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妥善保管枪支,确保枪支安全。作为普通的村民熊某竟然藏有手枪,很显然是非法的,也是很危险的。他的判刑5年是罪有应得,怨不得谁。

  其次,是孩子父亲的教育失当造成了悲剧,也可以说本案是一起不当“教育杀人”案。熊某辩称没使用过这把枪,更没教过孩子。但他忘记了曾经拿过这把枪吓唬过儿子,而且这把手枪就简单地放在枕头下,儿子早已看在眼里记在心上。这可是真枪啊!男孩是最爱刀枪玩具的,不难体验到男孩小杰偷拿到手枪的兴奋与自豪。熊某对自己的轻率大意应该担责,可以说儿子偷拿手枪发生悲剧只是迟早的事。

  东湖高新法院审理认为熊某非法持有非军用枪支1支,造成一名幼女死亡,情节严重,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提供枪支的袁某也因同样罪名被判刑1年2个月。窃以为,男童误杀女孩案远没有结束,应该进一步深挖手枪的来历,追索手枪制造贩卖的源头,并加大枪支管理查处力度。

  一个普通村民的枕头下居然随意压着一把真枪,不知社会民间私有枪支到了怎样的程度?去年底,石家庄红旗大街附近疑似发生枪案。近年来,各地也发生过多起当街持枪杀人案,给市民社会带了过极大的恐慌。这次被告熊某的非法持有手枪与这些案件有没有类似之处?某种程度上男童误杀案是一种法治之殇,是一个警报信号,提醒警方加大对非法枪支系列案件的侦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