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新民被撤销瑞昌市政协副主席职务

25.04.2015  12:35

  本报九江讯 信息日报记者曹诚平报道:23日,政协瑞昌市委员会公布,鉴于徐新民违法犯罪,根据九江市纪委的处理意见,依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及有关规定,政协瑞昌市第六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撤销徐新民政协瑞昌市第六届委员会副主席职务及市政协委员资格。

  因涉嫌严重违纪,2014年8月,徐新民接受组织调查。 2015年1月9日,九江县人民法院对徐新民涉嫌受贿一案进行了公开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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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熊灵 通讯员 曾志明 谢建春 政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