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建立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机制

04.07.2016  22:23

  山东站讯 日前,山东省科技厅、省知识产权局、省财政厅与齐鲁银行、交通银行山东省分行签订合作协议,设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初期基金规模5000万元,专项用于对合作银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风险补偿。

  根据协议,风险补偿基金对合作银行面向省内中小微企业发放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形成的呆账,按照实际贷款损失本金40%的比例给予补偿。合作银行须承诺按照不低于基金账户总额10倍的比例,向中小微企业发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贷款利率上浮比例不超过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30%,贷款企业应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等四部委关于中小微企业的划型标准规定。省科技厅、省知识产权局、省财政厅将对合作银行的年度贷款规模、风险防控、利率优惠以及服务质量等情况进行绩效考核。

  作为全国首批开展以市场化方式促进知识产权运营服务试点工作的省份,山东省通过设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改变以往直接补助的方式,采取市场化手段投入,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放大和风险保障作用,鼓励和引导银行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资金支持力度,此举旨在破解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促进山东省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

  据悉,山东省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全国领先,受到省领导的充分肯定。2014年、2015年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连续两年位居全国第一位,有效解决了科技型小微企业发展中遇到的融资难、融资贵的难题,助推了全省创新创业发展。2016年上半年,全省中小微企业专利权质押融资金额已超过13亿,融资金额继续位居全国前列。(山东省知识产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