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兴市大力实施工矿废弃地复垦

02.12.2013  12:33

近年来,德兴市通过地方政府和矿山企业的共同努力,大力实施工矿废弃地复垦,共完成矿山废弃土地复垦 7970 亩,复垦为草地6850 亩、林地1120 亩。

加大资金投入,重视科企合作。2000年以来用于矿区土地生态复垦资金总额达1.13亿元。先后与江西大学生物学院、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等单位合作,开展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及试验示范研究。

抓好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和审查工作。严格执行《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义务人在申办建设用地或采矿权手续时,必须编制土地复垦方案。

积极探索矿山尾矿库复垦工作。采取种植棉花的方式对德兴铜矿1 # 尾矿库的800亩库面进行复垦试验。在该项目实施的基础上,将总结经验,按照土地复垦整治规划,逐步推进尾矿库复垦。

落实矿山复垦责任主体。实行复垦和用地、占补挂钩。为摸清矿山废弃土地现状,落实复垦责任,在二次调查的基础上,对现有采矿企业的用地范围、采矿权界限进行现场调查测量,进一步明确了各采矿单位的复垦责任范围,让相互推诿无处遁形。

建立推进矿山复垦的长效机制。建立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保证金制度,有效约束矿企不重视环境保护的行为。完善土地复垦工作全过程管理,及时建立健全了《土地复垦检测与信息化管理制度》、《土地复垦方案编报与审查制度》、《土地复垦费用监管制度》、《土地复垦监督检查制度》、《土地复垦验收制度》,并在工作中严格按要求进行管理并监督落实,做到事先告知、事中监管、事后复查。设立土地复垦保证金收缴专户,保障了复垦资金。加强土地复垦监督管理。复垦义务人要定期报告复垦情况,国土部门跟踪监督核实,其他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确保全市土地复垦工作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