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兴通报2起典型问题 森林公安局办公室主任公车私用受处分

02.07.2015  20:12

  本报讯 江南都市报记者金路遥报道:7月1日,省纪委监察厅官方微博@廉洁江西发布消息称,日前,上饶德兴市纪委对2起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发出通报。

  根据通报,这2起典型问题分别是:德兴市大茅山集团公司副总经理王灶根公车私用问题。今年6月17日,王灶根在德兴市绕二实业公司汪家农场检查完工作后,同司机驾驶单位公车到张村乡界田凤凰大坞采摘杨梅,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经德兴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德兴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王灶根党内警告处分。

  德兴市森林公安局副主任科员、办公室主任卢水寿公车私用问题。今年5月8日至6月16日期间,卢水寿6次使用办公室配备的警车将其妻子从家中送到德兴市财政局上班。经德兴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卢水寿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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