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兴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02.07.2015 12:12
本文来源: 新闻门户
7月1日,微信公众号“清风婺源”通报了德兴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这2起案例分别为:
1.德兴市大茅山集团公司副总经理王灶根公车私用
6月17日,王灶根在德兴市绕二实业公司汪家农场检查完工作后,同司机驾驶单位公车到张村乡界田凤凰大坞采摘杨梅,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经德兴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王灶根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2.德兴市森林公安局副主任科员、办公室主任卢水寿公车私用
5月8日至2015年6月16日期间,卢水寿6次使用办公室配备的警车将其妻子从家中送到市财政局上班。经德兴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卢水寿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本文来源: 新闻门户
02.07.2015 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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