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安县开展春季禁渔期执法巡查

29.03.2016  18:31

  为保护渔业资源,维持水生生物多样性,促进渔业可持续、健康发展。近日,德安县农业局组织渔政执法人员对辖区内水域开展了春季禁渔期执法巡查。

  巡查中,执法人员重点检查了在禁渔期、禁渔区是否存在电、炸、毒鱼行为,以及是否收购、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和一切天然野生鱼类等违禁行为。另外,除做好日常巡查外,还加大对渔民的帮扶力度,加强与重点水产企业的联系,帮助渔民及早转产上岸,妥善解决渔民生计问题。

  据悉,德安县禁渔范围为博阳河(德安段)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主河道河体水线(上游西起磨溪乡水沟垄电站大坝,下游东至蒲亭镇附城橡胶调控大坝)以内水域及主要支流入河口朔流500米范围内。禁渔时间为保护区特别保护期,核心区(聂桥镇宝山桥至丰林镇乌石门山口)为每年3月1日12时 至 7月31日12时 ;实验区(1、磨溪乡水沟垄电站大坝至聂桥镇宝山桥;2、丰林镇乌石门山口至蒲亭镇附城橡胶调控大坝)为每年 4月1日12时至6月30日12时。德安县禁渔监督举报电话:0792-4332930、7747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