刁志超:最严控烟还需要社会共识

29.05.2015  11:31

  5月31日,是世界卫生组织发起的第28个“世界无烟日”。就在世界无烟日的第二天,被称为“史上最严”的《北京市控烟条例》也将正式实施。按照规定,不论是学校、医院,还是餐馆、酒吧,凡是“带顶儿”“带盖儿”的室内公共场所,都将全面禁烟。违者将被处以个人最高200元,单位最高10000元罚款。

  个人最高200元,单位最高10000元,在戒烟方面如此罚款可谓不小的手笔,难怪会被人们称为“史上最严控烟令”,但是仅凭最严的高额罚款就能完全制止住室内公共场所吸烟的行为,让吸烟者无处遁形吗?短期效果或许很难说,但长期效果肯定无法得到保持。

  众所周知,近些年,我国一直都在加强吸烟有害健康等禁烟相关方面知识的普推广工作,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了吸烟的危害,吸烟人群在逐步减少,但吸烟的人还在,公共场所吸烟屡禁不止仍然没能得到根本转变。

  可以说,在禁烟方面我们并不缺乏相应的管控惩罚措施,虽然力度有所不同,但最起码的规定要求还是有的。可就是有人在室内公共场所,在你眼皮子底下,甚至在禁烟标识下方吸烟,包括绝对严禁烟火的粮库、油站也有人敢冒天下大不为而为之,吞云吐雾,自我陶醉,好不快活。就像高铁、动车上严禁吸烟一样,即便有最高可处2000元罚款“威逼”,依然没能改变屡次被“瘾君子”逼停或降速的事实。

  正所谓,烟瘾好控,心瘾难处,很多时候吸烟者是“心魔”在作怪,战胜了理智的头脑,产生了侥幸心理。这个时候要想制止他的吸烟行为,就必须一个有效外力强加给他,而这个力绝不只是一个死的规定,更多的是活人创造的一个好的外部环境。就像我们从平房搬进楼房一样,大家都自觉改变了穿鞋进屋的习惯。当公共场所见不到吸烟行为时,想吸者自然不好意思,当各别人拿起香烟企图吸时,大家一同出面制止,也很难有人能再继续下去,相信现场所有人的眼神就足以令其生畏。

  相反的是,现实生活中,我们鲜有人对公共场所吸烟的行为出面制止,你选择忍烟吞声、他选择视而不见,最后连执法都陷入了管了显事多,不管有规定的两难境地,“瘾君子”在公共场所吸烟成了我们惯出来的臭毛病。再者,在商业场所让商家对自己的“上帝”动刀子未免有些强人所难,并且其也缺乏执法权与执法力度,即便在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及站点上、排队买票上车过程中,也可能由于缺乏具体的执法人员,陷入以往无人执法的俗套里。

  所以,要想完全实现公共场所杜绝吸烟,仅凭“史上最严控烟令”是不够的。这里首要政府坚定信心,拿出诚意,一方面不断提高烟草税率,不妨把香烟演变成奢饰品,减少吸烟人群。立法之后能立威,通过严格执法,让人看到这次禁烟行动不是花架子,加以控制;另一方面是要通过立法明确,充分赋予执法人的执法能力,尤其是普通群众同公共场所吸烟行为作斗争的能力,能够在禁烟过程中发挥效果、起到作用,施以保障。再者,人民群众也该自觉自省,充分利用法律赋予的权力,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只有形成多方合力的社会共识,才是解决公共场所吸烟问题的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