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忠卿:扶贫开发县缘何热衷于大投资?

01.12.2014  11:59

  宁夏彭阳县属于国家级扶贫开发县,全年财政收入只有2亿多元,宁夏回族自治区发改委的批准文件显示,该县办公楼及其配套设施的工程总投资为9193.4万元,而装饰工程一项就花去了2354万元左右。(11月29日央视)

  作为国家级扶贫开发县,宁夏彭阳县官员们肩上的担子显然非常沉重,如何脱贫致富,一举摘掉贫困县的帽子,理应是地方大员的主政方向,经济搞活了,百姓富有了,适当提高办公条件未尝不可,即便如此,还应遵循中央某些硬性规定,不得突破设置的红线,因为官员的办公面积与装修标准早就有了参考依据。

  据知,彭阳县一年的财政收入仅仅2亿多元,与某些富庶地区相比,尚不及一个行政村的财政收入,因而,离脱贫致富的距离相差甚远,根本没有建造高规格办公大楼的实力,那么,这个县为何不惜投资9193.4万元建造办公大楼呢?

  我就感到奇怪了,如此巨额的投资,这个项目究竟是谁跑下来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发改委又是如何通过审批的?很明显,这项工程已经严重违反了中央的规定,不知当地老百姓作何感想?如此享受在前、吃苦在后的反常行为,难道这个县的官员就是这么倡导的?

  我突然悟出了扶贫开发县热衷于大投资的意图,有一句老话叫做“穷庙富和尚”,个中道理无需多言,有了大工程、大项目,就有了权力自肥的机会,就有了吃回扣、拿提成的渠道,别把公众都当成傻子,扶贫开发县就是一个穷庙,县里的头头脑脑门借这个机会,就可以快速地富起来,休怪我产生这样的联想,因为很多贪官就是这么干的。

  现在,彭阳县豪华的办公大楼已经建成,生米已然煮成了熟饭,虽然不是先斩后奏,但是违反中央规定已成定局,要不要进行整改,要不要对工程进行严格审计,特别是县里有没有因此富起来的“和尚”,有深查细挖的必要,建议中央巡视组去巡视一番,想必会有“大收获”。中央的权威性与执行力不能再打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