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忠卿:隐患未消除,基坑岂能随便开挖

22.07.2015  10:52

  7月20日晚11时30分左右,甘肃景泰县第一幼儿园斜对面一栋二层楼房轰然倒塌后跌入后面的一个建筑施工工地内。庆幸的是,房屋倒塌之前居民发现险情及时将二层楼上的商户疏散,事故并未造成人员伤亡。(7月22日《兰州晨报》)

  地震是一种自然灾害,属于不可逆转的天灾,而发生在景泰县第一幼儿园斜对面的局部“地震”,是地地道道的人祸,9米深的基坑近在咫尺,楼房轰然倒塌一点都不让人感到意外。

  按理说,施工单位开挖基坑前,必须对周围楼房进行安全评估,该撤除的撤除,该搬迁的搬迁,绝不能因为抢工期,就可以罔顾安全,更不能带着侥幸心理盲目施工。可惜,安全隐患尚未完全消除,施工方就迫不及待地开挖基坑了。

  之所以这么做,据说是由于相关各方未能与商户达成一致意见,也就是说拆迁补偿协议并没有签订,于是便一不做二不休,先将生米煮成熟饭再说,可见,楼房的倒塌是野蛮施工造成的。

  由于商户疏散及时,这起楼房倒塌事故并未造成人员伤亡,多少带有侥幸的成分,但这绝非是逃避责任追究与经济处罚的理由,我们不禁要问,施工之前主管部门检查过安全隐患吗?事故发生之后,安监部门人员有没有到现场进行勘察?毕竟这起事故已经造成财产的损失,毕竟这是一起人为地灾祸。

  开挖基坑造成房屋倒塌,可谓有图有真相,其实,这起事故完全是可以避免的,只要在开工之前排查隐患,对附近的建筑物进行安全评估,既然不能保证安全,就必须进行房屋拆迁与人员疏散,果真如此,还会出现今天的倒塌事故么?

  亡羊补牢未为晚也,希望安全主管部门出面进行行政干预,一方面追查责任单位与责任人,另一方面对周边的安全环境进行拉网式排查,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如此才是真正负责任的态度,也才能确保类似事故不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