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年县:念好“管、评、考”三字经促规范司法

11.12.2015  22:49

万年县检察院针对专项整治对照检查工作中查摆出的问题,树立源头治理思维,建立了流程管理、案件评查、严格考核的“管、评、考”三位一体机制,全面加强司法办案监督,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倒逼办案质量不断提升。

          “管”,即流程管理。就是由案管办对业务部门每天的办案活动、重要办案节点开展动态巡查,重点检查案卡填录、办案时效、文书打印、网上审批等是否规范操作,发现操作不规范的,采取口头提示、网上提醒、发出监控通知书等形式予以提醒告诫,并形成监控日志,记录在案;每周对监控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向业务部门通报巡查监控情况,业务部门定期反馈整改情况;会同院技术科、办公室对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运行情况进行梳理、分析,对存在的问题予以解答。

            “评”,即评查评价。案管办对业务部门每月开展的业务运行、诉讼时效、司法规范、办案效果进行一次分析研判,对捕后判轻刑、不捕不诉复议复核、重大信访等案件重点剖析,组织业务部门分析点评;每半年对办结的案件组织本院检委会成员评查或者邀请律师、法官进行评查,既评查事实的认定、法律的适用是否准确,程序是否合法,文书质量和案卷的装订是否规范等,又注重评查办案的规范性和效果。根据评查情况,将案件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4个等次。将评查情况逐一在全院干警大会上通报、亮丑,并明确划定整改期限。

        “考”,即严格考核。案管办和政工科共同联动,科学制定评价案件质量等级标准,细化考评指标,建立业务考评台账,将日常监控情况和专项评查结果作为办案人员、办案科室年终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除对不同等次予以不同权重加(扣)分外,被评为基本合格案件的承办人当年不得参评各类优秀、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