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怀孕五月被辞退 公司称因其工作失误所致

22.01.2014  13:41

对于准妈妈来说,怀孕期间应该是最开心、最幸福的,但是准妈妈吴女士的开心却没有持续多久,从2013年8月知道自己怀孕,到今年1月被所在银行辞退,也才过去了5个月的时间。据她说,遭到辞退就是因为自己怀孕了,是真的吗?

在西安市高新医院,记者见到了正在做孕检的吴女士,吴女士告诉记者,她2010年10月份和前程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续签了劳务派遣合同,用工单位为中信银行信用卡西安营销服务中心,经过2013年10月续签,合同到期时间是2015年11月份,可就在今年初,中信银行的一纸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却让这位准妈妈傻了眼。

吴咪咪:到元月3号我做产检从高新医院回来,一个信审员说你这边件出现问题了,老总建议你现在怀孕了,以身体的原因,先让你把离职书签了,然后把这个东西给我,我没有签。

吴女士向记者出示了她与前程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以及在中信银行信用卡西安营销服务中心工作的相关信息和证明。说她在公司已经上班三年了,即使怀孕了也一直在坚持上班,可她万万没想到要以这样的原因离开公司。

吴咪咪:在2013年的8月份我发现我怀孕了,但是我坚持上到2013年12月份,到今年1月份,我们主管说要解聘我,是因为我工作中出现了一个小问题,但是这个小问题是每个员工都会出现的,他们现在就要以这个问题强行解聘我。

随后,记者来到西安南二环的中信银行信用卡西安营销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并没有接受记者采访。两个小时后,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销售经理孙长亮电话告诉记者,关于吴女士工作上的问题,公司目前还正在研究当中。

孙长亮:吴咪咪是前段时间出了一个风险,按照原则上要是出风险的话,我们是要做劝退处理的,但是因为她怀孕了,我们就说是跟她沟通一下,看这个事情怎么处理,然后她就请假了,到现在一直没有来。现在这个事情就一支搁着呢,还没有个结论。

律师分析认为,吴女士所签订的是劳务派遣合同,中信银行方面没有权利解除合同,要解除合同需要劳务派遣方前程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来解除,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许小平律师事务所律师宋程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以及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第四项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就这个案件而言,不论是用人单位还是接收派遣的单位,在女职工孕期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负责就要承担法律责任。

目前,吴女士已经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记者也将进一步跟进报道此事。(陕西广播电视台《第一新闻》)

(西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