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旗:怀孕8个月被要求引产,需要有取舍

08.09.2015  11:08

  因计划外怀孕二孩,云南楚雄州楚雄市陈女士腹中8个月大的胎儿正面临引产。

  41岁的陈女士近日向澎湃新闻表示,今年初发现意外怀孕,她现在已有一个11岁的孩子,但考虑到自己年龄已大,且一直希望再生孩子,遂决定将孩子留下。不过由于夫妻双方都不是独生子女,而其丈夫系楚雄州公安局的在编民警,如果生下孩子,他将被“双开”,因而一直催促妻子放弃孩子,二人为此多次争吵无果。(2015年9月7日澎湃新闻网)

  这是一个相当敏感的事件,此事件的出现在当今社会又将引起对计生政策修订的大讨论,更多的百姓会质疑计生政策相关条款的不人性化。事实上在这一事件中,究竟谁应该为这一事件埋单呢?真正是计生政策存在着漏洞吗?真正是计生部门或者是当地公安局的领导存在过错吗?也许更多的人分不清这责任。

  在这一事件中,其实要负最大责任的就是这位新闻中人物的陈女士,明知道自己的丈夫是警察,在生育子女问题上更应该做表率,不能为了个人之利而怀孕触犯法律制度的红灯,可是她偏偏在这一问题上思想放不开,不仅仅怀孕了,并且非要生不可,生的结果会如何呢?不但要接受经济处罚,而且丈夫更会被开除公职。面对生育所面临的处罚她感觉好委屈,于是向媒体求助,向媒体求助又如何呢?自己犯下的错误就要自己承担,用媒体发声,让的群众的声音去绑架法律获得同情,其实她的思想真正是有问题。

  怀孕八个月了,已经属于大月份引产了,在这一问题上,卫计生部门应该有相关规定,不会给她做什么引产了,除非自己坚持要做才有可能引产。再者就是既然她选择了生育,就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就要接受计生法律的处罚,即使是计生政策相关条款,让百姓感觉生硬无情,但它毕竟是法律,法律就有其强制性、约束性,况且这法律不是为陈女士一个人制订的,如果其他人违反计生法律法规生育了,照样也要接受法律法规的处罚,陈女士不是特殊人群,她生育不可能因为她感觉自己生育委屈而免责,因此她要做的只能是安心生育等待政策处罚好了。在这一事件中,她如果通过某些方式上纲上线,其别有用心的行为,更说明了其思想存在着严重的问题。

  《人口和计划生育法》是国家基本法,是法就有强制性,是法就需要任何人去遵守,如果违反法律法规,就得接受处罚,陈女士想要孩子,还不想接受处罚是不可能的,尤其是现在她已经怀孕八个月了,计生部门肯定不会强调引产,该单位即使对其夫妇做工作,也是从维护法的尊严做起的,同时也是为了维护个人利益,在这问题上,陈女士应该理解,如果在这一问题上她只想强调个人的圆满,而不希望有其他的损失,怎么会可能呢?况且她既然想要孩子,她也可以劝自己的丈夫另谋职业,毕竟人生的道路有多种选择,在很多情况下需要做到有得有舍,不可能做到十全十美,因此在这一问题上,希望陈女士能够理智些,切不可为了个人的利益在违反计生政策的事件中做大文章,通过某种不理智的方式为自己维权,事实上这样做的结果又如何呢?计生法律法规不可能为了某一个人而大开绿灯的,除非在相关事件中,存在着严重的不作为行为。

  云南楚雄州楚雄市陈女士政策外怀孕8个月,面对计生部门和组织部门的处罚,让她的选择很难。事实上,只要她能够做到放弃一些个人利益,也不会到如此尴尬的境地,之所以走到这步还是她个人不理智造成的。希望她在这一事件中能够明白,做人要懂得守法,无论是什么法律法规,都是不可以践踏的。再者就是做人要明白取舍,有舍才有得,也许只有这样,才能够让自己的内心获得平衡,也许只有这样,此事件才能够获得最好的解决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