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转变思路 引导更多的社会力量来养老

08.12.2014  11:11

  在南昌,一些独居老人热衷挤上高峰时段的公交车,且来来回回多趟也不下车。他们不是买菜串门,只为打发时间、排解寂寞。

  也许,有人对老人的这种行为不以为然或觉得不可思议。其实,这些老人的行为反映了一个令人心酸的现实问题——养老困局。

  资料显示,南昌市总人口达到500多万,其中80岁以上的空巢老人2.9万人,60周岁以上老年人数量突破80万,占总人口数量的15%以上。一个好消息是:到2015年底,南昌将建成475个居家养老服务站点,基本建成覆盖城市街道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

  6000个居家养老中心将散布各地

  在我省,不少独居老人身体条件差,又缺乏专门照顾,他们的起居安全成为最大的问题。

  一个人从呱呱坠地到长大成人、成家立业,父母需要花费多少心血与汗水,这是无法用物质来衡量的,父母的养育之恩需要子女用一辈子的真心来报答。但不可否认的是,现代人的生活节奏加快,工作压力大,子女关心老人有时显得力不从心。

  近年来,南昌、九江等地在实践中摸索出了一套符合实际情况的居家养老服务的运作模式。相比其他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中心可以让老人在熟悉的环境里享受专业服务。上午,老人可以自行或由子女护送至中心,由中心提供照看陪护、午餐和活动场所,老人们还可以在休息室内休息,除了午餐收取低廉费用外,其余服务都免费。

  “自2010年开办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以来,南昌市共有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05家。服务中心是没有围墙的养老院,让许多空巢老人享受到了星级服务。”南昌市民政局相关人士介绍,到2015年底,南昌将建成475个居家养老服务站点,基本建成覆盖城市街道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

  截至2013年底,我省有1245个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散布各地。到2015年,我省将建城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500个、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4500个。

  10多万志愿者结对帮扶成新生力量

  事实上,针对老龄化问题,我省各地也在尝试通过多种途径关注独居老人。

  今年1月29日,南昌在全市广泛组织开展“邻里守望”志愿服务活动。“志愿者队伍里有公务员、老师、社区干部、大学生等社会各界人士。他们采取‘一对一’或‘多对一’的结对帮扶方式,为生活困难的空巢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心理抚慰、应急救助、健康保健等服务。”南昌文明办工作人员介绍,目前约有11万名志愿者将与空巢老人喜结帮扶对子。

  让独居老人安度晚年,是一个城市幸福指数的重要体现。“人怕孤,树怕枯。他们的生活需要照顾,精神世界也需要关怀。”南昌老龄委工作人员说,在老龄化现象日益突出的今天,很多老人生活中最大的问题不是衣食住行,而是缺乏社会和家人的关怀。有了慈善义工和志愿者们,情况就不一样了。在南昌,就有不少专门照顾独居老人的义工组织,用关爱点亮独居老人的生活。

  “不能让老人忍受空巢之痛,到公交车上寻找精神寄托。” 南昌关爱空巢老人协会就是专门为独居老人提供各种免费服务的义工组织。在陪伴孤寡老人的时候,该协会负责人熊雨华和他的伙伴们很多时候是倾听者。大家很有耐心地倾听着老人们的故事和需求,帮助他们解决力所能及的事情。“其实空巢老人不仅要在物质上关心,更需要在精神上帮助。”熊雨华深有感触地说。

  南昌慈善义工协会负责人饶孝松介绍,他们已在城乡福利院、敬老院、社区居委会、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了277个慈善义工服务基地,义工服务达15万人次。据介绍,该协会还建了一个平台网,发布需要照顾的空巢老人的信息,主要采取“二对一”或“一对一”的帮扶方式,空巢老人一旦有困难,可以拨打电话求助。在医疗护理上,协会则配备了专业的医生和护士。

  社会力量将成为养老服务业发展主体

  南昌目前的几种主流养老模式包括:机构养老、社区养老、居家养老。截至目前,南昌市共有养老机构33家(不含农村敬老院),其中属于公办的有5家,而其他28家属于公建民营或完全由社会力量兴办。

  省老龄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了应对服务人员不足的状况,政府正在转变思路,引导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到养老机构的建设、管理、运营与服务当中。目前已形成了公办运营、民办运营、民办公助等居家养老服务多种运营模式,让越来越多的老年人能够安享晚年。到2020年,全省将建成1.3万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其中城镇社区3000个、村1万个,覆盖全省100%的城市社区、60%以上的村。

  南昌市民政局工作人员表示,国家的相关政策目前是鼓励社会力量加入到养老机构的兴办和经营中来,使社会力量成为养老服务业的发展主体。

  位于洪城路的南昌市老年颐养中心,是南昌市政府与江西某公司斥巨资兴建的全省规格最高、设施最完备的老年福利机构。

  记者调查发现,与公办养老机构相比,很多民营养老机构受资金困难、设施欠缺、人才缺乏等困扰,入住率相对较低,且多数处于亏损状态。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已于今年5月出台,今后,凡新建城区和新建居住区,都要按标准要求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村和较大自然村,要充分利用农家大院、依托村委会等,建设日间照料中心等互助性养老服务设施。

  值得一提的是,省财政也将安排专项资金,对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的设施建设给予一次性奖补。经依法许可和登记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自建或购买用房设立30张床位以上且运营满1年的,按核定床位数每张补2000元,最高补助100万元;对租赁用房且租用期5年以上,且达到前述条件的,按核定床位数每张补1000元,最高补助50万元。对按规划和标准新建的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每个补10万至20万元。

  江西日报记者徐黎明 实习生曹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