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救车闯红灯撞两车幸无人员伤亡 称接需抢救病人

04.07.2015  15:44

  京华时报讯(记者张思佳)昨天上午8点40分,海淀区北土城东路与樱花东街交叉路口处,一辆中日友好医院的急救车闯红灯,与正常行驶的一辆出租车和一辆灰色轿车相撞。事故幸未造成人员伤亡。交警判定急救车司机负全责。

  据目击者韩先生介绍,急救车由南向北行驶,车里只有司机一人,“闯着红灯就过去了,开着警示灯但没开警报器”。小轿车和出租车司机由东向西行驶,3辆车在路口北侧相撞,“幸亏当时轿车和出租车的车速不快,不然急救车就得翻”。

  “我和灰色轿车都是正常行驶,车速也不快,”出租车司机张女士称,“急救车开过来把我们两车都撞了。”张女士说,自己没有受外伤,但胸口撞在方向盘上很疼。事后,急救车司机田先生带张女士到中日友好医院检查身体,拒绝了记者的采访。

  昨天上午10点多,事发路口北侧路面上有长约200米油渍,3辆事故车辆停在路口的东北侧。急救车车身上写有中日友好医院字样,右侧前轱辘被撞变形。一辆出租车左侧车身及左前轱辘被撞变形,一辆灰色轿车车头处被撞毁,发动机机盖已翘起。

  灰色轿车司机、出租车司机及多位目击者证实,交警到达现场后急救车司机承认闯了红灯。交警在现场开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显示,急救车司机田先生负全责。

  中日友好医院急救车车队工作人员称,该急救车出车是为了去接需要抢救的病人,当时是否闯红灯及是否开启警报器并不清楚。

  ■追访 紧急任务可闯灯 但需保证安全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999急救中心一位急救车司机介绍,急救车执行任务中必须开启车顶警灯,“警报一般是遇到极危重病人时才会拉响”。按照规定急救车在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闯红灯,但这种情况下警灯必须开启,警报可以拉响也可以不拉响,“现在市内对拉响警报器有管理,除非遇到紧急情况才会拉响,也是避免扰民”。

  120急救中心的急救车司机表示,紧急任务下是否闯红灯要靠司机自己判断,“北京路况较差,白天一般不允许”。单位规定如果因为闯红灯出了事故,需要司机自己承担责任,“司机自己会有主观判断,在保证安全前提下才会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