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开云:性侵未成年人,必须依法严惩

30.10.2013  18:25

  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24日联合出台《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严惩性侵未成年人犯罪。(10月25日《新京报》)

  当下,性侵未成年人可以“猖獗”来形容,有两组数据作证:第一,据统计,截至2012年底,我国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有3亿多人,其中14岁以下的儿童有2亿多人。今年截至10月,全国就有25起未成年人性侵害事件被曝光,其中5月份多达4起,被称为“黑色5月”。第二,近日,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公益研究中心发布女童保护研究报告称,我国的女童性侵事件发生率在6.7%-21.8%之间,而专家认为,事实上未成年人性侵害的发生率可能更高。

  性侵未成年人,必须依法严惩。目前,我国关于未成年保护的法律有两部——《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但公安机关在处理涉及未成年人的具体问题时,常常面临“无法可依”的局面,迫切需要相关主管部门出台可操作性更强的规定。如今,四部门出台《意见》,弥补了前两部法律的不足,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从此将“有法可依”。

  从重处罚的七种情节首次明确、强奸未成年人一般不判缓刑、严惩教师“校园性侵”行为、教室内猥亵判刑5年以上、校园发生性侵案学校应赔偿、与12周岁以下幼女发生关系算强奸……《意见》中的这些规定,澄清了“嫖宿与强奸”的模糊法律概念,纠正了“给钱就不算强奸”的强盗逻辑,明确了猥亵和强奸的量刑以及加刑标准,必将为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撑起一把有力的保护伞。

  时下,有个别“禽兽官员”总是把目标瞄准中小学生,有个别“野兽商人”总是有浓郁的“处女情结”,不但严重伤害未成人的身体健康和家庭幸福,而且严重污染社会风气,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意见》的出台和实施,是刺向这些“禽兽”和“野兽”心脏的一把尖刀。如果这些“禽兽”和“野兽”兽心不死,不让人性回归,而让兽性爆发,那么《意见》将对他毫不客气,等待他的除了“牢狱之灾”外,甚至还有“阎王摆下的盛宴”。

  当然,《意见》总归是纸上的东西,如何落地是一个现实问题。“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不究”,这是我国的法律原则和法治精神,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必须坚决捍卫。如果《意见》依然沦为一纸空文,那将是对法律的亵渎,是对人民的伤害,是对犯罪分子的纵容,天理不容,法律不容,党和人民不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