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业厅开展省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有关行政许可事项清理

21.11.2013  10:07

从10月底开始,省林业厅根据省政府法制办《关于印发〈省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有关行政许可事项专项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对《工作方案》及时予以转发,并召开会议专门进行部署。就清理工作的范围、重点、主体、时限、方式等提出具体要求,做到人员落实、任务落实、时间落实、要求落实,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经清理,目前止,全厅共报送48项规章、规范性文件目录,其中有关行政许可事项8项,2项为“省级湿地公园审批”拟依据《江西省湿地保护条例》进行修改,2项依据《江西省野生植物资源保护管理暂行办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拟保留,争取通过立法程序上升为地方性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