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拍他人性爱视频敲诈 男子获刑4年零2个月

03.06.2014  11:10

近日,南昌县检察院起诉了一起利用性爱视频敲诈勒索的案子,张某伙同女友刘某(未满18岁另案处理),将刘某与情夫李某发生性关系的过程用手机拍摄下来,进而以此要挟勒索李某30万元。最终,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4年零2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黄小华 王鹏飞 陈旻希)

来源:中国江西网-新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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