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拍他人性爱视频敲诈 男子获刑4年零2个月

03.06.2014  12:30

  近日,南昌县检察院起诉了一起利用性爱视频敲诈勒索的案子,张某伙同女友刘某(未满18岁另案处理),将刘某与情夫李某发生性关系的过程用手机拍摄下来,进而以此要挟勒索李某30万元。最终,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4年零2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实习生:胡燕] 来源: 中国江西网 | 一键分享: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