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失联”企业将上经营异常名录

05.09.2014  14:00

  10月1日起《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正式实行,不同于以往的被动登记,未来企业需要主动“报备”信息。昨日,国家工商总局对这一条例的相关配套规章进行解读,其中《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补充了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情况,通过登记住所无法找到的“失联”企业也将被列入这一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