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宁县总工会开展依法建立工会经费独立核算制度工作

26.10.2015  09:43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使工会经费更好地为基层工会工作服务,为职工群众服务。根据《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江西省实施〈工会法〉办法》,以及全国总工会、省总工会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县总工会对部分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情况调研和相关部门座谈讨论形成的意见。经请示武宁县委分管领导同意,县总工会研究决定,武宁县总工会对所有基层工会经费实行单独开立账户、独立核算,建立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今后,凡涉及划拨基层工会经费和下拨困难补助等经费,县总将直接转入各基层工会账户,不再接受基层工会财务报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