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恩亮:怒究恶行,尚需冷静和依法
近日,成都武侯祠博物馆《前出师表》石刻遭一名游客恶意刻上“路培国一游”在网上炒得沸沸扬扬。此后,有网友通过人肉搜索指认,刻字者就是扬州大学毕业生路培国,并对其进行辱骂。昨天,扬州大学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刻字者另有其人,该校毕业生路培国属无辜躺枪。(5月5日《现代快报》)
此次的“路培国一游”,委实惹怒了网友。揪出始作俑者接受惩罚,显然成为众望所归。在这样的背景下,网友自发参与追查的心情可以理解,但千不该万不该使用“人肉搜索”让另一个路培国无辜躺枪。这种毫无事实根据的乱指认,不仅让另一个路培国的隐私暴露于天下,而且招来众多辱骂和骚扰,已伤及了他的名誉,影响了他的正常生活。
对于这般的“人肉搜索”,虽然没有专门的法律做出界定,但有一个事实是明摆着的,那就是这一行为已侵害无辜躺枪者的人格尊严和人格权。我国《宪法》第3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第5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因此,保护人格权是《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行为人以任何形式包括“人肉搜索”,侵害其他公民的人格尊严和人格权,都是法律禁止的。
鉴于这样的认识,我们返回头再看这一事件,便可意识到这般的“人肉搜索”,其实是用违法行为去追查违法者。这一行为已让参与者有意无意间跨越了个人权力界线,不但让无辜者躺枪,更给自己刻下了违法烙印。因此来讲,这一行为就算初衷再好,也不能再继续下去。正所谓,怒究恶行,尚需冷静和依法。
依笔者之见,面对类似事件,还是把追查恶行者的任务交给公安部门吧。我们只要注视着事件的进展,多给办案民警一些喝彩和鼓励就是莫大的支持。同时最大的支持更在于,让我们用常态化的监督去取代这般“人肉搜索”的冲动,以正义之手当面缴下乱刻乱画者的械。这样不仅更有利于铲除不文明行为,还更彰显文明进步,是双赢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