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恩亮:爱狗人士,有善心更需善行

27.04.2015  12:00

  22日晚,西安多名爱狗人士在绕城高速汉城收费站,拦停了一辆载满狗的卡车,经随后赶到的动物检疫部门工作人员调查,运狗车司机(也是货主)并没有相关手续,这批狗被扣留。经过交涉,这一百余只狗将被进行检疫,同时,货主被西安动检部门处罚了2000元。(4月25日《西安晚报》)

  近几年来,爱狗人士经常涌现,他们以不同方式抱团救狗,其善心可见一斑。然而有善心还需善行,针对暴露出的些许问题,必须加以正视。

  一是要正视拦停运狗车辆。从目前来讲,我国狗受保护还没入法,也没有哪项规定不允许对其进行运输。可以说,只要货主办理了动物检疫、公路运输等相关手续,他们运输狗类就是合法的。同时,对于这类车辆的路查,只有交警部门有执法权。即便交通、动物检疫部门想上路执法,也不能单独行动,必须得到交警部门授权,并形成联合执法小组。因此,爱狗人士在没得到交警部门授权下,先行独自上路去拦停运狗车辆是非法行为,必须予以纠正。

  二是要正视被救狗的后续问题。从这一案件来看,爱狗人士虽然救下狗,但接下来的第一问题就是给它们做检疫。还好,这次的检疫费用由他们出,可是如果那些狗被检疫出非治不可的病呢,是放弃治疗还是费用全部兜底?如果放弃治疗,其善行会大打折扣;如果费用全部兜底,一次二次还可,长此以往能负担得起吗?二是狗获救了,如何安置他们更是问题。从报道中不难看出,那些爱狗人士是无力完全认养它们的,除了通过协商拟将大型犬交由公安部门处理、其它符合条件的送至民办流浪狗救助点外,并没有一套完善、可持续的处置方案。问题是,民办流浪狗救助点有多大的救助能量,他们想不想跟爱狗人士进行合作?同时由公安部门来处理那些大型犬法律依据是什么,有没有这个责任和义务,这部分费用又该记在谁的账上?这一系列的疑问,只能告诉人们一个事实,那就是这样的救狗行动既不规范,也不是长久之计。俗话说,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如果爱狗人士只凭冲动去为之,且又没有长远计划和万全之策,自然会让善行大打折扣,甚至导致狗受二次伤害、引发新的社会矛盾。

  笔者敬重爱狗人士的善心,毕竟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不该以杀戮和肉食来对待它们。但是对于他们的这种救狗行动,笔者却又不太看好。原因在于,爱狗人士的力量有限和救狗机制的不完善,注定让这一行动短命。与其凭着善心和冲动偶尔去食客口中抢狗,还不如拿出执着和拼劲去向国家要法律。当护狗入法成为现实,它们的命运才会彻底改观,爱狗人士的善心和善行才得以圆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