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少女沾上吸毒恶习 零星贩毒获刑3年

17.09.2015  18:45

中新网昆明9月17日电 (谭世明)云南玉溪一名1996年出生少女到玉溪市红塔区打工后不仅自己沾上了吸毒恶习,而且还干起了贩卖毒品的勾当。记者17日从云南峨山县法院获悉,该案经指定管辖后,该院以贩卖毒品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被告人徐某分别于2015年4月13日、18日在玉溪市红塔区火车站旁以每颗30元的价格向李某和姜某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片剂共计20颗,净重1.732克。2015年4月20日17时许,峨山县公安局民警在玉溪市红塔区玉带路街道兰苑社区某地将准备向吸毒人员李某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的被告人徐某抓获,并从其身上查获毒品甲基苯丙胺片剂10颗,在位于玉溪市红塔区玉带路街道兰苑社区沙坝村其租住的房间内查获准备向他人贩卖的毒品甲基苯丙胺片剂20颗,冰毒晶体四袋。经称量,被查获的毒品甲基苯丙胺净重2.76克,冰毒晶体净重2.34克。

被告人徐某虽无自首情节,但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公诉机关建议对被告人徐某在有期徒刑二年至三年间判处刑罚,并处罚金。

庭审中,被告人徐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罪名以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也未向法庭提交证据。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徐某明知是毒品,但为获取非法利益,仍多次向他人贩卖,其行为已触犯刑律且情节严重,构成贩卖毒品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徐某犯贩卖毒品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为维护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打击刑事犯罪,峨山县法院遂根据被告人的认罪态度等本案实际依法作出前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