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情人提出分手 男子一刀刺死对方老母

11.12.2013  16:59

  因认为情人变心,琼海男子袁某将刺刀指向情人及其家人。今天记者获悉,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袁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2年下半年,袁某与已婚并育有一子的全某认识并发展为情人关系。后全某以保全家庭为由拒绝和袁某继续交往,袁某仍对全某多次纠缠,全某未予理会,袁某遂怀恨在心,多次威胁要杀其全家。2013年2月19日,袁某到琼海市万泉镇一摩托车修理店将一把三角锉刀打磨锋利。同日,袁某到全某家寻找全某未果。次日17时许,袁某携带三角锉刀从全某家后门围墙爬入庭院,向全某冲过去。此时,站在庭院里的全某的母亲龙某见状拉住袁某并大声呼救,全某趁机跑出大门外。袁某遂用三角锉刀刺中龙某左右手臂各一刀,又捅刺龙某腹部一刀。龙某倒地后,袁某继续追打全某,后见他人赶来便翻墙逃跑,途中被村民抓获。全某的母亲龙某因被刺破肝脏及心脏造成大出血,经抢救无效当场死亡。

  检察机关认为,袁某2002年曾因犯故意伤害罪被琼海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本次因全某与之断绝情人关系,袁某不能正确处理感情纠葛,多次威胁杀害全某及其家人,预先准备了作案工具,并于2013年2月20日持三角锉刀闯入全某家行凶。袁某虽只捅中龙某要害部位腹部一刀,却直接捅穿肝脏和心脏,导致龙某心脏、肝脏破裂死亡,足见袁某下手之重、要命之心。作案情节极其恶劣,后果特别严重,造成了非常恶劣的社会影响,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特别大,故建议法院判处袁某死刑立即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法院经公开审理,采纳了检察机关的全部意见,故作出上述判决。 (记者王玲 通讯员林玥 冯怡 闫宇辉)

(中新网江西新闻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