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意外缢死墙头 生母起诉继父索赔

08.07.2015  09:43
原标题:男孩意外缢死墙头 生母起诉继父索赔

原标题:男孩意外缢死墙头 生母起诉继父索赔

▲毕先生

▲傅女士

傅女士未婚先孕诞下了前男友的儿子乐乐(化名)。为了避免周围人的流言蜚语,傅女士和老乡毕先生结了婚。婚后,傅女士发现毕先生向她隐瞒了婚史,便提出离婚。此后,毕先生将乐乐抱走,并抚养乐乐长达12年。2013年2月,乐乐意外缢死,傅女士遂将毕先生告上法庭索赔。

一审法院认为毕先生未尽到监护义务,并判决其承担40%的责任,赔偿35万余元。毕先生上诉后,市三中院于昨日二审开庭并当庭改判,因毕先生对继子视如己出,法院减轻了毕先生应负的责任,判决其赔偿傅女士10万余元。

□案情

男孩意外缢死墙头生母起诉继父索赔

2013年2月22日,12岁的乐乐刚刚结束寒假。这天下午,他跟往常一样在自家院旁的一处过道内,拽着一根钉在墙上的塑料绳,撑着墙往房檐上攀爬,练习“飞檐走壁”。因他喜爱武术,继父毕先生为他在学校报了武术兴趣班。当时,继母在叮嘱了乐乐一句“别摔着”后,便出门买菜,但当她买完菜回来时,乐乐已死在了房檐下,脖子上还缠着蓝色的塑料绳。

最终经过警方认定,乐乐属于意外缢死,并排除刑事嫌疑。

2013年4月,乐乐的生母傅女士,接到警方的电话得知乐乐的死讯。她于2014年9月,起诉向毕先生索赔50万元。

一审法院认为,毕先生虽非孩子法定抚养人,但却是实际抚养人。毕先生事发前知道孩子缢死的地方有绳子,但仍放任危险存在,最终导致孩子死亡,其未尽到监护义务,应当承担40%的过错责任。因此,法院判决毕先生赔偿傅女士35万余元。

□判决

继父对子视如己出法院减轻赔偿责任

毕先生上诉后,市三中院于昨日开庭审理此案。乐乐生母傅女士与继父毕先生分别来到了法庭,此时的两个人均早已再组家庭。

一到法庭,傅女士便哭了出来,她的现任丈夫一个劲地安慰,并拿出纸巾给傅女士擦拭眼泪。整个庭审中,傅女士一直在被上诉人席上埋头抽泣。作为上诉人,乐乐的继父毕先生也一直情绪低沉。乐乐的继母同样低着头沉默不语,并不时拿出纸巾擦拭眼角的泪水。

法院审理后,当庭做出了改判。法院指出,孩子虽非毕先生亲生,但其抚养照顾孩子多年,再婚后将孩子接至北京上学、为其报了武术班,结合公安机关的调查笔录,可以看出毕先生与孩子情同父子、感情颇深,乐乐的死亡对毕先生亦是沉重的打击。此外,法院还指出,虽然毕先生及乐乐继母未尽到提醒并排除危险之义务,但二人主观上不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

结合上述两个原因,法院认为,原审认定40%的责任过高,应改为20%,并判决毕先生赔偿傅女士死亡赔偿金及精神抚慰金共计10万余元。

□讲述

帮忙避免流言男子与未婚妈妈闪婚

在法庭上,傅女士和毕先生讲述他们的感情故事。早在2000年左右,时年23岁的傅女士与当时的男友因感情不和而分手,之后傅女士发现自己已怀有身孕。此时,她认识了毕先生,两人都来自山东德州,毕先生曾陪傅女士回过一趟山东老家。“母亲看着我挺着个大肚子,身旁还跟着一个男的,没问什么就催促我们的婚事。”傅女士说。

之后,傅女士找到毕先生谈起婚事,并称担心自己未婚先孕之事受到老家人的歧视。毕先生表示自己可以帮助傅女士,“先领结婚证,我什么都不要。”2000年7月,傅女士诞下男婴乐乐,而一个月后,毕先生便信守承诺与傅女士领取了结婚证。

婚后,傅女士发现毕先生向自己隐瞒了曾有婚史及女儿的事情,因此两人结婚不到一个月,傅女士便提出了离婚,双方开始分居。

对此,毕先生认为,是傅女士看不上自己,嫌弃自己的家境贫穷。

继父抱走继子抚养12年后孩子死亡

傅女士提出离婚后,毕先生将刚过满月的乐乐,从山东抱到了北京。傅女士于2001年2月,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双方离婚,乐乐由生母傅女士抚养。傅女士说,她曾申请法院执行,但由于未能提供毕先生及乐乐准确的地址信息未果。“我一直往返于北京和山东两地寻找乐乐。

毕先生提交的相关证据显示,毕先生曾在2008年再婚,为了不影响妻子与乐乐的感情,他并没有告诉妻子乐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也没有告诉乐乐自己并非他的亲生父亲。因为乐乐一直是“黑户”,毕先生曾在其5岁时,将其送回山东老家上了户口,又于其12岁时接回北京上小学。

毕先生说,继母对乐乐十分照顾,“孩子放学,都是乐乐继母亲自去接,平时吃饭,继母总是让乐乐先吃,吃完后自己再吃。”乐乐长大后,毕先生发现其十分喜爱武术,便给乐乐报了武术兴趣班。乐乐十分高兴,几乎天天放学回家练习武术。在练习武术时,乐乐发生意外不幸死亡。 (王晓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