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意外脑死亡捐献器官 将大爱留在人间

09.11.2014  11:26

    11月1日,兴国县茶园乡匡坊村坎头组村民王仁仙因为意外造成脑部重伤,11月3日晚上,王仁仙被诊断为脑死亡。王仁仙家人做出了艰难的决定,用捐献器官的方式让王仁仙的生命在他人身上得以延续。

    11月5日,笔者见证了王仁仙家人签订“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器官捐献的经过。王仁仙的爱人冯起相向笔者讲述了其妻子从意外受伤、接受治疗、逝世、器官捐献的过程。

    丈夫眼中的好妻子——勤俭持家

    王仁仙享年50岁,育有一儿一女,女儿冯燕群已经成家,儿子冯英泉就读于长春工业大学。冯起相一直在外地当建筑工人,王仁仙则在家务农。说起妻子的种种好,冯起相眼里泛起了隐隐泪花。

    11月1日,正在深圳工地工作的冯起相接到家人电话,说妻子王仁仙意外受伤病重,正送往该县人民医院进行抢救。冯起相听到这个消息后,立刻坐火车赶回兴国。11月1日,王仁仙接受了脑部手术,病情有所好转,但是情况不容乐观,病情随时可能恶化。王仁仙随后转入ICU病房,依靠呼吸机维持生命。

    令家人崩溃的消息——脑死亡

    时间在一分一秒的等待中推移,最让人难过的事情还是发生了,11月3日晚上由于伤势过重,王仁仙病情复发,情况危急,如果不及时进行第二次手术,将没有生存的希望。医生在告知了第二次手术的风险后,冯起相和家人决定抓住最后的希望,对王仁仙进行第二次手术。

    手术室外,冯起相和家人焦急地等待着。然而,第二次手术在医生与专家的全力抢救后,王仁仙被宣告脑死亡。脑死亡,临床医学上解释为:虽有心跳但无自主呼吸,脑功能已经永久性丧失,最终必致死亡的病人,称之为脑死亡。

    悲痛中,冯起相回忆妻子的点点滴滴。“她干农活样样在行,身体向来很好,我现在都不敢相信妻子走了。”冯起相告诉笔者,他曾看到过兴国县红十字会关于献血、捐献器官的宣传,也从报纸、电视上看过有人捐献器官救助别人的新闻,亲人虽然已经辞世,但是器官能够在其他患者身上得到延续,这也是一种精神的寄托。兴国县还没有器官捐献的例子,虽然有这种想法,但是冯起相不敢向家人吐露自己内心的想法。

    家人最艰难的决定——捐献器官

    王仁仙的一名亲人在广东一家诊所当医生,听到王仁仙脑死亡后,第一时间赶回兴国,并建议将王仁仙的器官进行捐献。这一建议得到了冯起相的认可,有了一名亲人的支持,冯起相鼓起勇气向家人表露捐献王仁仙器官的想法。家人一脸茫然,完全不知道捐献器官是什么。后来,经过冯起相的一番解释,大家表示,这样也好,捐献的器官能救助别人,也算是做了一件善事。

    随后,王仁仙的家人联系了兴国县红十字会,该县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立即到医院向冯起相讲解了相关捐献知识与捐献方式。经过该县红十字会严格评估,王仁仙达到了捐献条件,其家人也自愿签订了《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但离捐献还差一步,器官捐献还必须得到王仁仙父母的同意。而此时王仁仙父母还不知道女儿已经脑死亡,这个决定如何让痛失女儿的二老接受并同意呢?该县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和冯起相又赶往王仁仙父母住处,把王仁仙脑死亡的噩耗告诉了岳父母,同时商量将王仁仙器官进行捐献。王仁仙父母在痛失女儿的情况下,做出了一个对农村老人来说十分艰难的决定,他们同意对女儿王仁仙的器官进行捐献并签订了《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

    11月5日23时30分左右,王仁仙离开人世。在王仁仙去世后,该县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和该县人民医院医护人员为她举办了简短的遗体告别仪式。6日凌晨1时左右,成功取出王仁仙的一肝两肾和一对眼角膜,取出的器官立即通过器官捐献与分配系统捐赠给了需要的患者。(来源:赣南日报 钟雄彬 钟小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