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高一部\"出台《意见》严惩醉驾 南昌已有100名司机受罚

31.12.2013  09:46

  文/记者邓旭敏 实习生吴倩云 虞丹

  抽血验醉驾前司机逃跑,则以先前呼吸检测的数据为准;醉酒在小区、停车场开车也涉危险驾驶罪……“两高一部”近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下称《意见》),就醉驾检测认定、范围界定等作了明确细化。

  南昌今年有100名司机醉驾受罚

  “醉驾入刑以后,醉酒驾驶的情况的确相比以前减少了许多。但是,目前还没有达到杜绝的状态。”昨日,记者从南昌市公安局交管局下罗车管所了解到,今年1月至12月初,南昌已经有100名驾驶员因醉驾而被吊销驾照。

  公安部的统计数字显示,醉驾入刑两年来,全国查处酒后驾驶行为共计87.1万起,同比下降39.3%;其中醉酒驾驶12.2万起,同比下降42.7%。

  但在日常执法过程中,交警部门也会遇到一些问题。比如驾驶员在呼吸测试酒精含量后耍赖不接受抽血检测半路逃跑,或者是在小区、停车场内醉酒驾驶应该如何处理。据了解,通常情况下,确定醉酒驾驶的情况,需要以抽血检测结果作为证据;而小区、停车场经常又被误认为不是行驶的道路而不构成涉嫌危险驾驶罪等。鉴于此类案件仍属常见、多发型犯罪,为规范、统一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的法律适用,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制定了《意见》。

  此次《意见》特别指出,“道路”除了传统概念的路,还包括机关、企事业单位、厂矿、校园、住宅小区等单位管辖范围内的路段、停车场。若相关单位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这些地方亦属于“道路”范围。因此,小区、停车场内醉驾也会构成危险驾驶罪。

  《意见》针对“耍赖行为”作了处置规定

  “我们在日常执法过程中,对于醉驾情况一般都会在‘吹气’后,再进行一次抽血检测。”南昌市公安局交管局红谷滩交警大队民警称,由于醉驾涉及入刑的重罚,所以交警部门在处理这类情况时会更严谨,因此会以抽血结果作为证据。此外,有些驾驶员不配合“吹气”导致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测不出来,民警也会要求他接受抽血检测。目前,司机耍赖不抽血的情况暂时还没有遇到。

  据了解,《意见》对日常执法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细化。其中,犯罪嫌疑人经呼气酒精含量检验,已达到《意见》规定的醉酒标准,却在抽取血样前脱逃的,可以以呼气酒精含量检验结果作为认定其醉酒的依据。此外,《意见》还明确规定,犯罪嫌疑人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检测或抽取血样前又临时饮酒的,以其饮酒后的血液酒精含量检验结果作为认定其是否醉酒的依据。如果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应当认定为醉酒。

 

来源: 大江网-江南都市报
编辑: 袁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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