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贤:成功铲除一个集“盗销一条龙”的犯罪团伙

22.07.2015  19:20

近日,在深入打击盗窃等侵财型犯罪专项行动中,进贤县公安局集中优势警力,经缜密侦查,内查外调,成功铲除一个集盗销一条龙的犯罪团伙,破获系列入室盗窃案15起,掩饰隐瞒所得案件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人,涉案价值近40万元。

2014年4月以来,进贤县白圩乡辖区发生数十起入室盗窃案。案发后,进贤县公安局主要领导要求从白圩、衙前、下埠、张公等四个派出所抽调精干警力联合组成专案组,开展案件侦办工作。专案组成立后,民警立即开展调查走访和现场勘察工作,最终锁定了一名犯罪嫌疑人陈某甲。由于陈某甲具有极强的反侦察意识,专案组民警多次对其开展查缉均未果。2015年6月16日下午,专案组民警获取犯罪嫌疑人陈某甲可能潜回到家中线索后,迅速出击,在陈某甲家中成功将其抓捕归案。在大量的事实证据面前,陈某甲如实供述了其伙同陈某乙、杨某在进贤县高铁便道沿线盗窃的犯罪事实。

为早日将同案其他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专案组民警夜以继日,连续作战,6月17日中午,在文港派出所的大力配合下,将正在文港镇某网吧上网的犯罪嫌疑人陈某乙抓获。在大量的证据面前,陈某乙如实交代了伙同陈某甲、杨某多次盗窃的犯罪事实。在侦查的过程中,办案民警还掌握了犯罪嫌疑人杨某的藏身之处,7月16日中午,在南昌市公安局有关部门的大力协助下,专案组民警成功在福建宁德某工厂内将犯罪嫌疑人杨某抓获归案并安全押解回进贤。

为扩大战果,专案组民警又将近两年发生在进贤县白圩、民和、高桥的类似案件进行梳理,开展串并案侦查。在强大的压力下,陈某甲、陈某乙又交代了盗撬保险柜盗取2块名贵手表并卖给胡某某的犯罪事实。据此,6月18日下午,专案组民警将涉嫌掩饰隐匿犯罪所得的犯罪嫌疑人胡某某传唤到县公安局办案中心进行讯问。经审查:2014年4月至6月,陈某甲对伙同陈某乙、杨某开摩托车多次在进贤县高铁沿线村庄,趁人不在家未上锁时入室盗窃,并将盗取的2块名贵手表卖给胡某某(胡某某将其表藏匿,后又将1块名贵手表赠送给杨某)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甲、陈某乙因涉嫌盗窃被依法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杨某因涉嫌盗窃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依法刑事拘留,胡某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