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活动中期督查工作的通知

29.04.2014  20:56
 

关于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

活动中期督查工作的通知

 

赣商务办运字[2014]65号

 

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江西省市场监管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的要求和《江西省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的安排,近期拟组成4个督查组对各地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中期督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14年5月4日至5月15日期间。各督查组赴各地督查的具体时间由各组与被督查设区市衔接。

二、督查内容

主要督查各设区市、县(市、区)落实《江西省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赣商运字[2014]12号)情况,重点督查对排查摸底出来的问题建立工作台帐及整治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

三、督查方式

主要采取听、看、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听取设区市各有关部门汇报,查阅相关资料,实地查看现场。每个设区市重点督查1-2个县(市、区)开展专项整治情况,并抽查2-3个加油站。

四、督查分工

本次督查将分为4个督查组,分别由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环境保护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公安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等部门联合组成。组长单位须派1名处室负责人担任组长,并负责安排本组督查车辆。其他单位各指派1名业务人员参加督查。具体分组如下:

 

第一组  督查南昌市、九江市、景德镇市

组  长:  省商务厅 

成  员:  省公安厅1人

    省国土资源厅1人

 

第二组  督查宜春市、萍乡市、新余市

组  长:  省工商局

成  员: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1人

        省商务厅1人

 

第三组  督查鹰潭市、上饶市、抚州市。

组  长:  省安监局

成  员:  省质监局1人

    省商务厅1人

第四组  督查赣州市、吉安市。

组  长:  省交通运输厅

成  员:  省环保厅1人

    省商务厅1人

五、有关要求

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迎检准备工作。督查组要认真听取有关汇报,查阅有关材料,深入现场实地督查,并认真填写专项整治督查表(见附表)。督查结束后,督查组要及时向当地有关部门反馈督查情况,提出指导意见,并于督查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材料汇总(含各组督查情况小结、各地汇报材料及专项整治督查表)送省商务厅。省商务厅将就督查情况进行汇总报省市场监管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联 系 人:省商务厅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处付军明

联系电话:0791-86246680

传真电话:0791-86246684

邮   箱: [email protected]

 

江西省商务厅

2014年4月29日

 

抄送:省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督查统计汇总表                  

  设区市:            日期:  年  月  日

辖区内成品油加油站

 

检查加油站

 

开展联合执法次数

 

出动执法人员次数

 

检查出问题数量

 

整改数量

 

检处非法仓储点数量

 

检处非法加油车数

 

检查出问题数量及处理意见

问题

数量

处理意见

未经批准擅自新建、扩建、迁建加油站的行为

 

 

违法使用土地或土地使用手续不全乱建加油站的行为

 

 

未经建设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擅自建设加油站的行为

 

 

无证无照、证照不符或超范围经营成品油的行为

 

 

销售假冒伪劣成品油和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成品油、甲醇燃料的行为

 

 

利用加油机弄虚作假的行为

 

 

未取得运输许可证等擅自从事成品油运输的行为及非法流动加油车

 

 

不符合安全监管要求的加油站

 

 

不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加油站

 

 

违反环境保护相关规定的加油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