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超5成机动车滥用远光灯

30.06.2014  15:57

夜间会车时,迎面突然射来一道耀眼的光,眼前顿时白茫茫一片……随着我市车辆越来越多,近日,不少市民向本报反映在夜间行车频遇机动车滥用远光灯的困扰。错误使用远光灯的行为不仅刺痛了其他司机、路人的双眼,还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记者调查:5成机动车夜间打“大灯

23日晚上8点,记者来到车来车往的劳动路立交桥,进行实地调查。站在立交桥旁的人行道上,朝南望去,一辆辆机动车迎面驶来,一道道耀眼的光芒也随之而来,它们毫不留情地刺激着记者的双眼,记者感觉双目瞬间“失明”,过了近2秒时间才缓过来。

按下计时器后,记者开始对劳动路立交桥上由南向北行驶车辆进行观察,将使用远光灯机动车的数量记录下来。调查显示,5分钟的时间内,共有 79辆机动车由南向北通过立交桥,其中有42辆机动车存在开远光灯的现象。随后,记者又来到仙来东大道进行调查,同样是5分钟时间,共有51辆机动车自东向西通过仙来东大道,其中26辆机动车使用了远光灯。

两轮调查结束,尽管只有10分钟的时间,但记者的双眼已开始隐隐作痛。远光灯犹如一个个小小的“太阳”在夜间穿行,让过往司机、行人的双眼备受伤害。

市民吐槽:滥用远光灯招痛恨

每次看到对面的车开着亮亮的远光灯我心里就特别来火,刺痛眼睛不说,还会分散人的注意力,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市民宋先生说,尽管自己不开车,但有一次骑电动车回家,对面的汽车远光灯太亮,导致他视线模糊,撞到了路边的沙堆,身体多处擦伤。

随后,记者又随机采访了数位市民,大家都对会车时开启远光灯的行为深恶痛绝。市民王女士称,城区内部分私家车主没“公德”,开着“大灯”招摇过市,有一次,车后面有人开着远光灯,照得后视镜反光刺眼,没办法,她只好关了后视镜,车速降到最低,以“龟速”行驶在机动车道上。同时,她也把开大灯的车压在了身后,不得不跟着它慢慢地往前挪。“开车要有车德,不要亮了自己,害了别人。

交警提醒:远光灯袭来应马上转移视线

据了解,针对乱用远光灯的现象,新余交警部门开展过多次专项集中整治行动,不少车主因此被处理,但此类现象却仍无法杜绝。“在市区内发现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的行为将被扣1分,同时罚款100元。”一位交警告诉记者,因滥用远光灯发生的交通事故每年都有,虽然交警部门加大了整治,也做了大量的宣传工作,但由于在违法取证上存在难度,加上部分车主安全意识薄弱,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的行为依然存在。“之前城区内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的情况有9成,经过一段时间的整治后虽比例有所下降,但还是有一半多,要杜绝这类现象,主要还是靠车主自觉。

遇到对面来车开着远光灯时,应该怎么办?交警表示,当有车开着远光灯迎面驶来时,最简单有效的办法应该是,马上转移自己的视线,将视线下移至前方的道路或稍微右移,避免遭到正面来车灯光的直射。而如果后方的车辆打开了远光灯紧随其后,尽量不要做变线或者超车动作,保持直线行驶,直到能够完全确认某一侧无其他车辆通过时,再变道行驶,躲开从后面射来的强光。(胡谷城)

来源:新余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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