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成立机构下月起集中行使行政复议权
7月30日,记者从南昌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成立大会上获悉,下月起,南昌市级行政复议机关的行政复议权由市政府统一集中行使,市级行政复议案件由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统一受理、统一审查、统一决定。
现象
多数部门未受理过行政复议案件
多年来,行政复议会议在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与此同时,行政复议制度资源配置不合理、办案过程不透明、社会公信力和权威性不高等方面的问题逐步显现。
据南昌市政府法制办主任涂仕华介绍,自1999年《行政复议法》实施至2013年,南昌市政府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372件,平均每年98件,而同期市法制办的行政复议人员只有两三个,案件最多的时候两个人一年要办160多件案件。
“市政府各部门同期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只有430余件,且案件集中在公安、交警、社保、房管等少数部门,多数部门未受理过一件行政复议案件。”涂仕华说,有案不会办、不敢办、不愿办的情况在一些部门普遍存在。
改革
成立机构集中行使行政复议权
今后,这种情况有望得到改变。7月30日,记者从南昌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成立大会上获悉,下月起,南昌市级行政复议机关的行政复议权由市政府统一集中行使,市级行政复议案件由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统一受理、统一审查、统一决定。届时,除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中央、省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之外,市政府工作部门不再受理行政复议案件。
涂仕华说,通过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逐步推行相对集中行政复议审理权,可以有效集中现有分散的行政复议资源,强化政府依法解决行政争议的功能,保障行政复议制度功能的充分发挥。
目前,南昌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非常任委员30名人选已基本确定。
影响
可提升办案效率和社会公信力
据了解,对行政复议案件实行“统一受理、统一审查、统一决定”,意味着原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不再受理申请人对县、区政府部门作出处理决定不服而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改由市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受理、统一审查,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对审查的案件,形成审查报告后,提交行政复议委员会统一以市政府名义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重大、疑难、复杂的行政复议案件,由行政复议委员会主任委员、常务副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主持或者指定其他委员主持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会议,按照听取案件承办人案情汇报、答疑解惑、与会委员发表意见、委员无记名表决的程序对行政复议案件进行审议。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根据会议审议意见,形成行政复议案件审议报告,呈报主任委员或者常务副主任委员审签后,统一以市政府名义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可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等社会力量的作用,有利于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涂仕华说,也有利于进一步消除群众对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可能产生的“官官相护”疑虑。
记者了解到,北京市开展试点后,行政复议公信力得到显著提升,复议后诉讼的比例下降了50%。(记者陈文秀 实习生余幸华 夏小小)
来源:中国江西网-江南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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