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业成重灾区 装饰装修业明码标价做得最差
新《消法》第二十条第三款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
■本报记者 王硕 文/图
本次调查显示,超过45%的参与调查者不知道新《消法》中有明码标价的要求,近50%的参与调查者认为明码标价做得最不到位的行业是装饰装修服务领域。新《消法》将明码标价的范围延伸到了服务领域,切实扩大消费者的权益保护范围,也为消费者维权提供了法律依据。
仍须加大宣传
武汉大学法学院民商法中心主任孟勤国教授表示,“明码标价在市场经济法制中是一个很小、很具体的问题,但直接涉及市场经济的基础和原则,涉及市场经济活动的理念和方式,涉及广大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应该得到社会和立法机关的关注和重视。”
本次调查显示,超过45%的参与调查者不知道新《消法》中有明码标价的要求,说明近半数参与调查者并不了解明码标价已经实实在在地写入了《消法》。
数据不甚乐观,但是数据并不能代表全部。一方面,从消费者角度来看,商品的明码标价在市场中已经成为经营者的基本准则,部分消费者早已“司空见惯”,对于明码标价入法和加码“见怪不怪”。另一方面,新《消法》首创性地明确将服务纳入到了明码标价的范围中来,面世时间尚短,参与调查者不了解该规定也属正常。不过,酒香也怕巷子深,认知度不高也显示出新《消法》需要更大规模的宣传与解读,让普通消费者充分了解自己享有的权利。
在此次调查中,54.21%的参与调查者知道新《消法》中明码标价的规定,显示出消费者整体对于《消法》的认知度并不高。知法懂法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利,消费者只有对自身权利有了更加清楚的认识,才能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必要性普遍认可
明码标价有无必要?这似乎已经无需过多讨论,在调查中,认为明码标价“有必要”的参与调查者比例超过了90%,认为明码标价“没有必要”的参与调查者人数为0,仅有9%左右的参与调查者表示“说不清”。这样压倒性的数据表明,明码标价的理念早已深入人心,经营者明码标价很有必要。将深入人心的理念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并加以细化,是《消法》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和维护市场环境的重要举措,此举也必将增强消费者对《消法》的信心,对树立《消法》的权威大有裨益。
另一方面,调查也显示出,虽然绝大多数参与调查者认为明码标价很有必要,但84.5%的参与调查者都曾被商家“未明码标价”的行为侵犯自身合法权益。90%以上的认知度与84.5%的被欺诈比例,这样的巨大反差表明价格不透明仍是市场上侵犯消费者权益的主要因素之一。
服务业成重灾区
由于消费者维权意识不断提升和商品市场竞争加剧,价格不透明的现象在逐年递减,明码标价已经逐渐成为经营者招揽顾客的一大法宝。尤其是电子商务的兴起,明码标价和低价战略挤压了实体经营者的生存空间,虚高价格和乱要价的情况已经很难在市场上立足。随着新《消法》的实施,相信商品领域明码标价会更加规范。
然而,服务行业的价格问题却日益恶化,并有愈演愈烈的趋势,其中最为普遍的就是价格欺诈。从调查结果中也可以看出,参与调查者认为明码标价做得最不到位的消费领域集中在提供服务的行业,排名第一的是装饰装修服务,所占比例接近50%;选择汽车修理、旅游的参与调查者分别为45.61%和43.86%,比例比较高。选择传统商品销售行业诸如商场超市、汽车销售和房地产等行业的参与调查者比例虽然远低于提供服务的行业,但是占比也均在20%以上。数据表明提供商品的行业在明码标价上要比提供服务的行业好,但依然存在价格不透明的现象。
此前由于《消法》没明确规定服务也要明码标价,让不少提供服务的不法经营者钻了空子,侵害了广大消费者的权益。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教授吴景明表示,“很多消费方式以及经营消费纠纷在现行《消法》中都没有规定,其适用性大打折扣。在这种情况下,对现行《消法》作出修改是非常必要的,要使之更符合新消费形式需要”。新《消法》将商品和服务全都纳入到明码标价的规定中来,就是为使法律符合新的消费环境,填补了法律空白,为以后的维权提供了依据。
吴景明认为,本次调查数据,也给相关监管部门敲响了警钟,服务领域价格不透明现象频发,亟须执法团队依法行政,清除违法乱象,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此外,监管部门还需警惕一些不法经营者迫于法律压力,虚抬商品或服务的价格,扰乱市场价格的行为。
尚待进一步完善
在此次关于明码标价的调查中,可以发现,对于餐馆“时价”仍存在争议。在当前的餐饮市场上,众多餐馆的生鲜产品价格会随着市场原料价格的变化而波动。在调查中50%的参与调查者认为餐馆此举违反了明码标价的规定,另有22%的参与调查者认为餐馆没有违反明码标价的规定。
认为“时价”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参与调查者普遍认为,既然法律作出了明码标价的规定,就不应当存在例外,而餐馆的时价显然就是法律下的例外;然而反对者认为,生鲜产品价格波动大,如果统一要求明码标价,经营者就会堂而皇之地选择高价售卖,将严重损害消费者的利益。新《消法》中并未对此做区分和解释,由此给市场留下了争议点,显示出《消法》仍需进行深度解读,扫清消费者心底的疑问。
除此之外,也有专家认为新《消法》对于明码标价的要求只着眼于价格问题,而忽视了价格之于市场的重要指导作用。孟勤国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明码标价的价值并不在于是否明码标价,而在于为交易双方提供具有市场信用的价格基准,确保交易的公平合理。”
孟勤国认为,我国现行法律只着眼于是否明码标价,在此法律前提下,经营者为了追求高额利润或将虚抬价格,然后择机打折销售,使消费者无从判断商品的真实价格,明码标价就会失去实际意义。对此,孟勤国建议强化对不明码标价和私下折扣行为的处罚,维护市场的正常秩序。 (中新网江西新闻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