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将开展廉政巡查和约谈工作

01.07.2015  13:29

      日前,厅党组研究决定,今年第三季度(7月至9月),由厅领导班子成员带队,抽调干部组成7个巡查组,对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普遍进行一次廉政巡查,并印发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5年廉政巡查工作实施方案》。
      廉政巡查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以问题为导向,重点对7个方面进行监督检查。1、从严从实巡查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情况;2、从严从实巡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情况;3、从严从实巡查贯彻“三严三实”要求,加强作风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国务院“约法三章”、省委若干规定、厅党组24条具体措施情况;4、从严从实巡查领导班子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班子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程建设、采购事项等规定情况;5、从严从实巡查选人用人是否合规、是否合乎程序、是否群众公认等情况;6、从严从实巡查执行财经法规和财经纪律,经费收支是否合法合理、公开透明,有无私设“小金库”、账外账等情况;7、从严从实巡查履行工作职能,加强对行政审批权、业务监管权制约监督,推进行业预防腐败工作情况。
      廉政巡查主要采取5种方式方法:一是听取被巡查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阶段性工作汇报;二是对被巡查单位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干部任用、职工招聘、党员发展、财务管理等进行重点检查;三是与被巡查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职工个别谈话;四是视情在被巡查单位召开座谈会,进行问卷调查;五是受理反映被巡查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等,并进行了解。
      同时,从下半年至年底前,由厅党组、纪检组约谈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通过约谈,进一步强化全厅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责任担当意识,传导压力,压实“两个责任”,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