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积极做好“两证”重新核发工作

28.12.2015  18:55

      日前,省环保厅对涉及执法的部门发放申请表,并对申请人员严格审核把关,将符合办理"两证"人员上报省法制办并参加综合法律知识考试,确保我厅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根据十八届四中全会“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的要求、《江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的规定和省法制办《关于全省统一重新核发行政执法证件的通知》精神,我省2011年使用的“两证”即将满5年,省法制办将对全省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监督人员重新核发“两证”。新式"两证"自2016年1月1日起开始使用,现行的“两证”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