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进一步畅通和规范信访渠道

11.06.2015  18:02

      近年来,省环保厅在引导群众以书信、电话、传真、视频、电子邮件等形式反应信访问题的同时,进一步畅通和规范了群众诉求表达渠道。
      一是把领导干部接访下访作为直接联系群众的一项重要制度。规定厅领导每月至少有一人到省信访局接访,每周有一名厅领导到厅信访场所接访,每日至少有一名信访干部在信访场所座访。在坚持定点接访的同时,还要求采取重点约访、专题接访、带案下访、下基层走访等方式,解决重大疑难复杂问题。二是把部门联合接访作为一项常态工作。按照一站式接待、一条龙办理、一揽子解决的要求,将环评、污防、监测、生态、辐射、法规、环监局等部门和单位联动起来,实行联合接访,解疑释难。三是把依法逐级走访作为硬性要求来落实。按照 “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信访原则,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方式逐级表达诉求,不支持、不受理越级上访。四是把法定途径解决问题作为化解纠纷主渠道。对涉法涉诉事项引导信访人依照规定程序向有关政法机关提出。完善了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机关信访事项受理办理制度,畅通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诉求表达方式,使群众合理合法诉求通过法律程序得到解决。
      省环保厅还大力推行阳光信访,全面推进环境信访信息化建设,建立了网下办理、网上流转的群众信访事项办理程序,实现了办理过程和结果可查询、可跟踪、可督办、可评价,增强了信访事项的透明度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