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严查公办学校招收择校生

13.09.2016  14:33

  昨日,从市教育局获悉,本月开始,我市将开展公办学校参与民办学校合作办学专项治理工作,严查公办学校是否与民办私校交流合作变通招收择校生、收取择校费。

  据悉,本次专项治理对象是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办学校,主要检查2013年以来公办学校是否借合作办学名义侵占国家资产资源,是否和民办学校混淆不清、共谋利益,是否与民办私校交流合作变通招收择校生收取择校费、侵占群众利益。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从9月开始,至12月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根据时间安排,10月中旬至11月底,市教育局将对公办学校参与民办学校合作办学治理情况进行检查。

  按照市教育局要求,对公办学校未经同意,擅自参与民办学校合作办学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责令整改等处罚;对仍发生严重违规办学行为的民办学校,将给予核减其招生计划等处罚;对履职不到位、专项治理不力、效果不明显的学校,将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记者 蔡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