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中小学开展阳光体育长跑活动

26.11.2015  10:20

不具备条件可以其他体育活动代替

  为推动我市素质教育和阳光体育运动的深入开展,引导青少年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不断增强身体素质,昨日,市教育局下发通知,组织开展全市中小学生阳光体育长跑活动。

  通知要求,各县(区)、学校要把长跑活动和保证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结合起来,促进阳光体育运动和长跑活动健康持久地开展。学校领导要身体力行,带动全校师生积极参加。活动场地较小的学校,可采取分时段、分场地、分年级的活动方式在校园内集体完成长跑活动;不具备长跑条件的学校,可以开展其他形式的体育活动代替长跑。此外,长跑活动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小学五六年级及其以上的学生参加,每天长跑参考距离为:小学生800—1000米,初中生1500米,高中生2000米。对一些不适宜参加长跑的特异体质学生,必须遵照医嘱开展诸如散步、做操等适合其体质的活动。对自诉不适的学生要高度重视,切实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记者 万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