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志愿者激励回馈制度

21.08.2014  11:37

  记者昨日获悉,为推动志愿服务制度化,激发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热情,日前,市文明办、市人保局、市卫生局、市志愿服务联合会等单位共同制定出台了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激励回馈制度,在就业、就医等方面进行了探索。

  在具体工作中,市卫生局制定了志愿者在志愿服务期间突发意外时享受优先救治工作制度,市人保部门制定了志愿者在就业方面享受优惠的工作制度,市文明办制定了全市优秀志愿者、优秀志愿组织、优秀志愿服务项目等表彰办法,市民政局则制定了《南昌市社工带志愿者工作制度(试行)》等,各部门充分结合自身实际工作从各方面为志愿者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记者 沈丽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