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力推首条“海绵”城市道路

02.12.2015  09:45

切实增强城市防洪排涝减灾等能力

  记者昨日从省住建厅获悉,我省草拟了《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力争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要求。

  根据征求意见稿,我省将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积极推广应用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最大限度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同时,我省将科学规划和统筹实施建筑与小区、城市道路与广场、城市绿地、城市水系建设,切实增强城市防洪排涝减灾等综合能力,有效促进全省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我省要求,在规划区内通过规划划定“蓝线”、“绿线”,有效落实城市河湖水系和山体林地等生态空间的保护,逐步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有缓解”。新建小区要按照低影响开发的要求规划建设雨水系统;新建城市道路各类地下管线的检查井应采用预制检查井、井圈、井盖;公园绿地内硬质铺装、步行系统、停车场等宜采用透水材料,提升公园绿地对雨水的滞蓄和净化能力。

  目前,南昌已经着手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通过改造中山路打造南昌首条“海绵”城市道路。记者了解到,中山路恢复改造工程人行道铺装采用环保陶瓷生态透水砖,更好地方便市民出行。(王纪洪 见习记者 徐小芳 记者 林潇)